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广东中山海警首起海上袭警案宣判

2022-02-10 0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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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袭警案,以袭警罪、偷越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卜某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卜某蕾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是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入刑以来中山海警局侦破的首起海上袭警罪案件,该判决现已生效。

2021年4月19日,中山海关缉私局水上缉私摩托艇执勤时,遭一艘涉嫌走私快艇撞击。在海关执法人员鸣枪警告后,仍加速逃逸。

案件发生后,广东海警局高度重视,指派中山海警局成立专案小组立案调查,在案发现场无任何监控设备、海上取证难等困难情况下,专案小组通过召开案件研讨会,全面摸排研判重点信息,将侦查线索层层固定,证据信息相互印证,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被告人卜某玲、卜某蕾无视国家法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又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偷越边境,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偷越边境罪。

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配合执法人员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海警局在此提示:在海上遇到执法员执法时,要自觉支持、主动配合,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如有海上暴力抗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予以坚决打击。(广东海警局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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