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上海海警局首起集团型走私案件宣判

2022-01-05 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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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海警局破获的金某等走私成品油专案中28名被告人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八百万元不等。据悉,这是上海海警局成立以来自主获情、自主研判、自主经营、自主跨省海陆联动查缉的首起集团型犯罪案件。

根据线索,上海海警局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头目金某伙同温某等人出资购买境外成品油,组织刘某等人分别驾乘海船、江船进行非法绕关运油活动,组织温某等人实施卸油、售油等活动。根据走私团伙动态,上海海警局调集执法力量,联合上海市公安局、苏州公安局开展海陆联动同步收网,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查获现金550余万元、船舶3艘、车辆10台。后经深挖扩案,追捕到案10人,全案打掉走私团伙11个。

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案中28名被告人偷逃应缴税款400余万元至4600余万元,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性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和罚金情况,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该案中28名被告人依法宣判。该案其余犯罪嫌疑人仍在被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集团型走私成品油案件的破获,有力地遏制了海上走私的多发势头。下一步,上海海警局将始终贯彻整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走私犯罪,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辖区海域安全稳定。(上海海警局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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