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浙江海警局办结一起非法清倾废案 罚款20万元

2021-06-09 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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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海警局办结一起未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件,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webp.jpg倾废点示意图

2020年9月,浙江海警局接到线索通报,台州临海头门附近海域三艘工程船舶疑似存在无证倾倒行为。该局迅速走访排查海上作业船只,搜集案件线索,固定相关证据,锁定违法事实。

经过为期半年的调查取证,海警执法员查明宁波某疏浚工程公司在开展二期码头疏浚施工项目时,未取得《废弃海洋倾倒许可证》,先后委托三艘工程船舶,在台州临海头门附近海域违法倾倒疏浚物约14万立方米。在被海警调查期间,该公司为了商业利益,仍顶风而上,继续违法倾倒疏浚物约3万方,累计倾倒废弃物约17万立方米。

面对证据,该公司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浙江海警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浙江海警局提醒沿海企业和海上作业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积极行动、共同努力,自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维护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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