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江苏海警局侦办的走私成品油案一审宣判

2021-01-11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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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江苏苏州海警局侦办的成品油走私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某某、闵某某等3名被告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罚金十万至十五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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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执法员查获涉案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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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成品油 

2019年7月,江苏苏州海警局在长江北支水道以北附近海域成功查获走私货船2艘,抓获涉案人员8名,查扣走私柴油828.307吨,案值达400余万元。近日,“7·26”走私成品油案的3名涉案人员的刑事判决全部生效。

此次“7·26”走私成品油案系苏州海警局侦办的首起走私案件,也是江苏海警局首起走私成品油案的成功判例。下一步,江苏海警局将继续加强海上维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维护辖区海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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