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福建海警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21-11-24 16:12:00

为深入开展“碧海2021”“海盾2021”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协作机制,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涉海工程、无居民海岛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海域的监督管理。近日,福建海警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福建南片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从泉州晋江出发,执法人员沿途踏查大竹岛、大离浦屿、沙州岛、大霜岛等海岛,重点检查福厦高铁跨海项目、金泉环保有限公司、东亚电力有限公司和华夏电力有限公司,了解以上海洋工程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海域使用权属以及向海域排污等情况。

在大离浦屿,执法人员还向厦门海水试验站负责人了解用海手续办理、生活污水及垃圾的处理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有关企业开展海洋环境普法宣传,并要求用海企业严格按照海域使用权证书批准的用海范围施工,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船艇12艘次,执法人员123人次,登岛检查无居民海岛4个,环岛检查海岛11个,检查近岸陆源入海排污口海域5个、海洋工程项目5个。共发现涉海违法问题10个,其中,违反规定在无居民岛屿生产、建设问题5个,海洋(海岸)工程项目违反环保制度问题2个,违反海域使用管理规定3个。

下步,福建海警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开发利用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用海用岛、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等违法行为,坚决监管好各类用海、用岛项目,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福建海警局  郭泰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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