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黄渤海结束伏季休渔期

2021-09-01 2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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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起,黄渤海结束为期4个月的伏季休渔期。自5月1日起,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海警局严密组织开展“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严查各类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渔业活动,防范化解海上涉渔重大风险隐患,圆满完成了伏季休渔各项工作。


辽宁

自5月1日起,辽宁海警局坚持以“拉网式大清零”为目标,严密组织开展“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伏休管理规定的涉渔活动,全力营造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截至9月1日,辽宁海警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渔船510艘,立渔业违法行政案件97起,现场查获渔获物6.55万公斤,行政罚没款364万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66艘,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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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执法掠影

行动中,该局始终坚持“大吨位舰艇定点驻守、小吨位舰艇近海巡航、高速摩托艇近岸巡查”的执法监管模式,坚持日均出动18艘舰艇开展海上执勤,保证海上“白天有舰艇、晚上见警灯”。除常态化加强日常执法监管,该局还紧盯热点渔区和敏感海域,针对非法作业渔船屡禁不止的问题,于5月20日、5月30日、6月19日和8月15日,分别开展4次突击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查处违法渔船100余艘,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嚣张气焰。同时,引接边海防视频监控、北斗渔船动态监控和近海小目标雷达监测等系统平台,对各类船舶落实全天候监管,进一步完善全线全域、全时全网的执法体系,实现对违法违规渔船的多维管控和精准打击。

在完善海上打击链条的基础上,该局还充分发挥海警工作站执法一线“堡垒”作用,成立陆上执法组,对海上查处的违规渔船,做好陆海衔接、海查陆处,全力缩短案件调查时限,确保案件快速办结。同时,部署优势警力对全省各涉渔港口、码头、自然停泊点和海上养殖区进行拉网式核查摸底,重点采集大马力摩托艇、看护船、垂钓船、浮筏等特殊船舶基础信息,确保基础管控数据全面鲜活。此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媒体渠道,全方位、多时段对渔船民开展《海警法》《渔业法》和海洋伏季休渔政策宣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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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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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巡航

行动期间,辽宁海警局不断深化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积极协调辽宁省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海警、公安、渔政海陆联合指挥新模式。成立陆上管控指挥组,由农业农村厅和公安厅牵头,对重点渔港码头派员实施24小时值守。成立海上行动指挥组,由辽宁海警局牵头,组织海警、渔政舰艇对渔船进出主要航线、必经航道进行严密管控;对海上渔船区分捕捞作业、异地返港、坞修、海域养殖等不同类型,坚持检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船舶,一律押解回港调查处理。


河北

历经120余天、动用执法舰艇1027艘次、航程34977海里,河北海警局圆满完成“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该局共抓获违规渔船141艘,查获渔获物1.2万公斤,行政罚没款112.47万元,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7人,有效维护了河北海域的安全稳定。

据了解,河北海警局于4月初即启动伏季休渔执法工作,多次赴省渔政执法总队,就涉渔“三无”船舶认定、处置以及相关案件移交等方面进行研讨,并签订《严厉打击河北海域涉渔“三无”船舶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联席会会议纪要》,为各级与驻地渔业主管部门协作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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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捕现场

期间,河北海警局重点强化对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协调省高法、省检察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办理海上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升检、法机关对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的支撑保障,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诉范围,依法拓展至符合共同犯罪条件的其他船员,最大程度提高非法捕捞的犯罪成本,最大限度挤压非法捕捞的犯罪空间,让伏季休渔“不能捕、不敢捕”的理念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了海警机构坚决维护海域治安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形象声威。

下步,河北海警局将深化伏休管控成果,快速启动秋季渔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管辖海域巡航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捕捞、争抢网地、违反船舶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天津

自伏季休渔以来,天津海警局高度重视海洋执法监管工作,每日派出舰艇开展巡逻管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期间,共出动舰艇206艘次、兵力3796人次,航时1999小时45分,航程9678海里,登检渔船118艘,查处渔船27艘,向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移交船舶22艘,渔政部门累计罚款15.9万元,共立涉渔刑事案件10起、治安案件8起,查获渔获物共计4.9万余公斤、扣押车辆16辆、没收吸蛤泵4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结合前期“信息大会战,辖区大走访”活动收集的数据信息,主动走访辖区码头36处、渔港8处、涉渔企业29家,陆上组织发放宣传单800余份,张贴横幅海报5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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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检船只

该局先后于5月1日至5月20日,7月25日至8月15日组织参加北海海区“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与渔政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联合查获7艘非法捕捞船只,抓获涉案人员14名,查扣渔获物4万余公斤,没收渔船2艘、吸蛤泵4套,取得联合执法行动重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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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

下步,天津海警局将继续结合“碧海2021”及“国门利剑2021”等专项行动,统筹安排任务集中力量对敏感节点、敏感海域加大巡逻监管,进一步综合运用陆岸巡查、海上巡航等手段,加大各领域常态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综合与专项相结合,强化全程监管,积极会同相关涉海部门分析下半年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特点规律,加强与涉海部门沟通协作,共享资源数据,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山东

伏季休渔以来,山东海警局各级累计登临检查渔船539艘,查获违规渔船82艘,立渔业行政案件30起,罚款107.9万元,没收渔获物2.5万余公斤,没收渔网600件,立刑事案件6起,对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深化源头管控。在渔业生产行业领域物建渔民,码头、养殖区管理员等信息员200余人,拓宽获情渠道;纳入省公安厅大情报体系,常态化推动涉海单位情报会商、联席会议机制运行,共研阶段性伏休形势,特别是及时交换渔船越界捕捞、朝韩对我渔船抓扣、渔船遇险失联等信息,及时研究对策措施。联合公安、渔业部门建立渔港码头联合巡逻机制。


10.jpg海上管控

二是突出重点管控,提升执法效能。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修订完善伏休监管及涉外渔业管控行动方案,推行“网格化”管控模式,强化“渔港、岸线、海域”点线面梯次管控,盯紧鲁辽、鲁冀、鲁苏交界敏感海域及网地纠纷热点海域监管,将“三无”“假牌”“套牌”、禁用渔具作业、非法涂刷改装等渔船纳入重点管控范围,持续加大海域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登检率和查控率。坚持“溯源彻查、顶格处罚”原则,对于涉嫌非法作业船舶一律扣港调查处置;处罚完毕后一律责令其返回船籍港休渔;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11.jpg联合执法

三是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管控合力。主动加强涉海部门对接,联合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伏季休渔涉外渔船管控的通知》,完善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涉海部门联合开展涉及涉外渔船、违规渔船网具、特殊经济品种、涉渔中介、渔业市场等方面在内的“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十大专项执法行动”,汇聚监管合力,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格局,对违法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全链条”打击。


12.jpg宣传教育

13.jpg走访摸排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发挥震慑效果。持续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舆论宣传氛围。深入辖区街道和渔船民一线,加强伏休政策宣讲,通过制作悬挂横幅、标语,编发公益短信,网媒刊发工作提示、举报电话,制作短视频等10余种手段,教育广大渔船民严守伏休规定。同时在地方媒体宣传平台宣传典型案例50余条,不断扩大执法影响力,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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