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2021-08-16 2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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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海警法,全面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近日,广西海警局与自治区、沿海市、县3个层级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海事主管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海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多家涉海单位,密切共商,积极研讨,全面完成广西海警局及所属各级海警机构执法协作机制的签订工作,共签订执法协作办法110份。
北海海警局与北海海事法院
签订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北海海警局与北海公安机关
召开执法协作推进会
防城港海警局与防城港市海洋局
签订协作配合办法
钦州海警局与钦州生态环境局
签订协议
执法协作机制就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打击海上走私、偷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生产作业等领域联合执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通过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海警与各涉海单位间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办法,理清了案件管辖范围,建立了定期会商联络机制,实现了执法信息数据通报共享,紧密海陆联合执法活动,迅速提升海上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为建立陆海统筹、科学高效的海上维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维护辖区海域平安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